图书下架周转是兼具业务性和实践性的工作。做好此项工作是优化图书馆藏结构,促进新旧图书更新,提高纸质图书流通率的通常做法。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图书下架周转工作,特作如下规定:
一、图书下架周转原则
1、书架处于爆架、涨架的情况下实施图书下架周转管理,包括转库、剔旧等。
2、日常图书下架周转坚持“只剔除复本,不剔除品种”原则,兼顾图书品相、出版年代、流通率、专业吻合度等因素,保证图书处于“基本稳定、持续更新”的状态。
二、图书下架周转标准
(一)复本量较多,复本超过三本以上且读者借阅率较低的图书,逐次下架,原则上每种图书保留一个复本。
(二)副本量较多,但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保留一定的复本量。
1、计价表、标准、规范、字典、辞典、全书、大全、年鉴等工具书,原则上予以保留;
2、建筑类、交通类等本学校重点专业书籍;
3、借阅率较高的中外经典文献;
(三)图书出版年代较早,内容陈旧过时,且已有更新的图书;
(四)严重残缺破损,无法修补再投入流通的图书;
(五)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,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图书;
(六)2014年以后新馆加工的图书(红标书)原则上不下架;
(七)图书馆组织的其他需要下架周转的图书。
三、图书下架周转流程
(一)图书下架周转坚持日常性与临时性相结合。日常图书下架周转是书库馆员的基本工作职责,请馆员认真按照本指导性规定开展工作;对图书馆研究作出的临时性图书下架周转或导架工作,一般因工作量较大,须书库馆员共同参加完成。
(二)值班馆员对下架图书形成书目单,流通部主任对书单进行审核后签字。阅览区转库的图书由馆员完成。
(三)流通部将书目单及下架图书移交给采编部,采编部老师负责签收。
(四)采编部对下架周转的图书进行重新加工或作剔旧处理,完成整个流程。
四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。
二〇二三年三月八日